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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他们最初相识相亲相爱的日子。
这些是他们后来相拥相抱相离的记录。
我闯入了他们的世界。
于是,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最简单的爱,最真实的心。
于是,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光线中的阴。
其实他们都是最真实的。阳光下人们看不见他们内心的秘密,黑暗中他们才毫不掩饰地释放出令人无法想像的灵魂。他们一直在身边。
—— 喂,故事结束了。但是我依然会记得你们。
—— 因为,你们一直都在。
>>>>>>> 封面 <<<<<<<
从黑暗中突兀地喷出白雾。这并不是预示着黑暗中的光明的到来。而是他们在黑暗中的旅途还要继续。
一点一点的白色粉末散落在黑夜里,像打碎了的玻璃直汹汹地插进了弱小的心脏。于是,我开始走进他们的悲欢离合。
ps: 封面真的很好看,除了后面的宣传语的第四行多了一个”a”出来。(……) 就没什么问题了.
pps: 为嘛多了个”a” ? (..好吧,这不是重点...)
##### 剧情点评 #####
阳光突兀地照下来,挡住了少年们内心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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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婷&黎露
你们,上演了一幕最好的友情.
你们,用泪与笑用双手撑起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 我们是朋友,过去是,现在是,以后是,永远也是.”
“------ 可是我们是朋友,只有这才是不能改变的事实.”
亲爱的你,你知道吗?即使是朋友.也会有背叛你的一面.因为她喜欢上一个喜欢你的人.即使是朋友.也会有她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邪恶的灵魂.即使是朋友,你也不可能洞悉一切.但是,你就是她身边的一个自信的天使.你拉扯着她,用坚强走进另一个世界.你会原谅她吧?你会的.因为你们是朋友.
亲爱的你们,还记得这些你们走过的点点滴滴吗?这些零零星星的日子,记录这你们之间的友好.演绘着你们之间的怨恨.它如一块巨大的玻璃镜,透入,反射出你们行走的身影.最终它悄然无声地碎裂.玻璃渣将刺伤你们.可是,我相信你们,即使是伤得再血肉模糊,你们还是可以一起,活下去.
----- 因为,你们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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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丽世界中最平凡的你 ---- 叶婷.
----- 你知道吗? 我最喜欢你了.
一直都觉得自己活着太平凡,一直都认为自己不出众,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够被别人注意到,一直都是很努力地,活着.会在一大堆作业中烦恼,会看着考试卷发呆,会有一个不了解自己的妈妈,会一直一直地讨厌这个人,会有几个很好的朋友,会有一个暗恋的对象.
----- 我和你很像.
没有人会知道,你幼小的心灵,承受着多大的压力,终于有一天,你开始透不过气来了.就像是走进了一个被黑暗包围的迷宫,再也找不到出口了.后来,你从黑暗中找到了一条光线.于是你顺着它走.但是亲爱的,你知道吗?从一开始你就已经走错了.所以,不必用力去追寻,天再黑再暗,它也会有天明的一刻.你一定会在那个时候遇到好多对的人或错的事.但是你遇到错的事,就没办法改变了,不是么? 就像你和黎露那样,就像你和高晨那样.
------ 亲爱的婷婷,已经没关系了.错就错吧.请你继续走下去.
我记得你轻轻地握住黎露的手.
我记得你说你们一直都会是朋友.
我记得你望着萧澈尴尬的神情.
我记得你哭着对高晨说你喜欢他.
我记得你在杨宇给你补习时发呆的表情.
------ 天空已经放晴,我会记得那个曾经努力和现在懂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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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晨&萧澈
少年们可以并且能够相濡以沫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最后,只剩下你.
亲爱的你,你害怕么? 会想起曾经你为高晨打斗过的伤痕么?会想起高晨笑眯眯看着你的时光么?高晨这个家伙退出了你的生命,你会孤单么?
你想起了你们友谊的调子怎么哼没?我可一直记着呢.你们诠释出来的,是不需要用言辞去表露而显得煽情的句子,是不需要用肢体去接触而显得轻娇的篇章.
------ 仅仅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你们都能体会到对方的意思.
------ 你们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们,羡慕这种情谊.
阳光下你掩盖自己被黑暗蔓延的心脏,黑暗里你们揭开自己被黑暗吞噬的一面.你们发现其实对方与自己是一样的.于是,两个相同的人走在了一起.于是,你们说好的一起走下去.你们说过的,老了之后要买一艘船.你们做过的,要一起离开这里.你们答应过的,要一起去吃早餐.
------ 高晨会在前面等萧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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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衬托的笑容 黑暗包裹的身体 ---- 高晨.
----- 我爱上你温暖体贴的笑容.
改用什么词去形容你.
温文。体贴。热情。治愈系。
改用什么词去形容真正的你.
黑暗。有才。悲伤。深不可测。
高晨,你给我的感觉,就像小四.(众…..) 是的,你年轻的身体里,藏着一头黑暗的雄狮.你清秀的面庞里裹着精密的头脑.我们看到的是你在大家面前修饰得完美无暇的身躯.让人忍不住去接近.我们感受不到真实的你,触摸不到躲在暗地里默默难过的你.
------ 你认为没有人爱你么?
------ 会有的,一个爱你的人.
你的降临如天使般温暖,你的退去如潮水般窒息.
高晨.晨,阳光.
你本应是阳光下青春的骄傲.可是你偏偏拥有着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黑暗气息.
那么的尖锐,那么的让人心疼,那么地让人怜惜.
------ 你也有吗,想要保护的东西.
亲爱的高晨小王子,你知道的,萧澈是爱你的,叶婷是爱你的.
你知道的,杨宇是爱你的,黎露是爱你的.
------ 还有,我也很爱你.很想你.
萧澈&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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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们带来的,温暖的爱情吗?
—— 是的.
喜欢你们平淡无奇的恋爱方式.喜欢你们阳光下的轻盈微笑.喜欢你们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爱.
亲爱的你们,曾经你们会认为和对方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曾经你们会各自做自己的事,呆在古老的书店里.曾经你们会在家里做好吃的,曾经你们陪对方走过艰难的日子.
是的,种种的曾经已经化为虚有.
—— 什么时候,开始连我们都不相信这些.
黎露,你应该相信的,你应该相信在这个虚无暗幻的世界里你与他的那份爱.
萧澈,你应该相信的,你应该相信在这个冰冷无际的地球里你与她的那份情.
爱.情.
—— 亲爱的你们,一定要好好的.
—— 澈,黎露一直在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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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显弱小的你 支撑起你的世界 ------ 萧澈.
你给别人的印象就像绿茶味的布丁,淡淡的,凉凉的.布丁似乎不应该与热气腾腾的意大利面在一起,i你却被这个风风火火的女生征服了.你爱上了她.这一切不是命中注定了吗?注定了你和她在一起会幸福的.
什么时候开始,你就是那么地冰冷.
什么时候开始,你就是那么地蛋腚.(……)
——你落在阳光下的背影,一直没离开过.
该怎么去形容你?即使有再大的阳光包裹你,也无法掩盖你身上的黑暗气息.你像是上天派下来的黑暗天使,翅膀上黑色的羽毛不停颤动.你明明是黑暗的代表,可是却忍不住想要靠近你,想要了解你,
—— 我想要,抱抱你,
澈,你是五个人中最平凡却又是最特别的.
我看到你我想用力抱紧你.
我看到你我想努力走进你.
我看到你我想我好心疼你.
张开你黑色的翅膀去飞翔.从心底里发出真正的呐喊.
让羽毛飘下吧.让声音出来吧.
—— 澈,你飞翔把.
—— 用你瘦弱的身体在世界上方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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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露&杨宇
是从小就被惯上“青梅足马”的称号,是友谊不变的象征.是可以谈心称知己的朋友.
一个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沉着冷静的男生.
一个是永远都风风火火安静不下来的女生.
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组合,是好像根本不般配的两人,可是,他们真的就确确实实地在一起了.从小时候到初中,到高中,到文理分科,一直都在一起.走过的路有多长,踏过的脚印有多少.一直都是杨宇带的路.一直都是杨宇补的课,一直都是杨宇撑的腰,一直都是杨宇帮的忙.
我相信你们之间真正的感情,因为“青梅足马”不是那么容易被惯上的.在每一次你们之间有的阻隔,最后都会被破除.当然了,你们要相信破除某一样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尽管你们承受不起.
——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一个家.
—— 找到了.
—— 是的.
最后,黎露什么也不记得了.但是,杨宇会陪着她的.
看吧,你们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有“但是”这个词用来转折.
—— 你们会很坎坷,
—— 但是, 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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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尖锐的触角 最具棱角的你 ------ 黎露.
总是想到你,你留着长长的指甲与老师对抗,你像水藻般的头发盖住了聪慧的脑袋,你自信洒脱,活脱脱像一位骄傲不败的女王.
你说:我进不进去那没关系,至少你要让他进去.
你说:那下一次考试我要拿化学全年级第一.
你说:其实我知道的,我一点都不可怜.
你说:我没有一天不在发誓,要成为内心强大的人.
你说:活的很累,所以一直在找可以回去的地方.
你说:我可以相信你吗.
—— 你还有好多东西.
什么时候你认为自己什么都没有了?
你还有你从心底升起的骄傲,你还有你无穷无尽的自信,你还有大把大把的爱,你还有你一直以来的坚强.
—— 还记得 最初的名字 么?
你最初的名字叫坚锐.
坚强的坚,锐利的锐.
亲爱的棱角**,请原谅我这样去叫你,记忆已经不复存在了,你身上的尖刺已渐渐蜕变,软化.但是,你知道的,在你心底里的最低点,有一点点欺起伏的温暖.
那是你 回忆里最初的名字,.它叫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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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是你 结束是你 你一直都在 ------ 杨宇.
发现你只是在故事开始时有一个沉着冷静的体面.然后一直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后来,故事的尾声,你身上便被贴上了“感性”的标签.
看完了整一本书,我才发现你在中间出场的机会不多,可是,因为有你,因为有你一直陪伴黎露.
—— 所以阿,你们最后才会好好的,在一起.
是以为平易近人的班长.
是黎露从小到大的朋友.
是一个安全可靠的人物.
其实我想说的是,杨宇其实你很好其实你真的很聪明你很仗义朋友去逃课老师让你把他们抓回来你非但没有捉而且还和他们一起吃火锅你很冷静因为中考有一科赶不上你非但没有生气而且只是淡淡地说没关系你很喜欢一个人你会为她奋不顾身你会照顾她你会陪伴她你会给她她所需要的东西你会很温柔地对待她.
—— 我想说的是,你近乎完美.
(…好吧,关于这一段话我想你们会看晕的,因为我写完都晕了….)
—— 杨宇,其实你并不是时不时出现其实你一直都在,
—— 五个人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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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 <<<<
我花了一个晚上看完这本书
我花了三天时间写这篇书评 (…..)
三天半 脑海里出现的一直都是你们
我想说我被你们之间的情与爱感动了
这可能很俗套
可是我是真的这样想的
书里的故事结束了 但是你们都还在
所以 我真的希望你们幸福
—— 萧澈 高晨 杨宇 叶婷 黎露
—— 永 远 在 一 起
你们说过的。
《乖,摸摸头》书评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说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
《乖,摸摸头》书评:篇一
在看大冰老师这本新书之前,我又拿出《他们最幸福》看了几篇,我依然非常清晰地记得当时阅读时的感受,像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一个行走在高山流水,用时光讲述那些故事,一个在世俗人间,用一种奇妙的方式联接,看着彼此不可预知的人生。
我记得几天前和母亲说,最近喜欢两句诗,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母亲撇撇嘴,人怎么会没有闲事,人不都无事还生非吗?我竟无言以对。
这本书中所写的不是闲事,但每个人都有背后不为人所知的故事,仿佛有一个套路,在那些地方,随便拉出一个客栈老板或者是伙计,吆喝着坐下来吃肉喝酒,就会听到一些故事,一些自己甚至没办法想象的故事。
故事是好的啊,故事让人成长,也让人看明白很多事情,大冰老师或许就是一个生活在故事中的人,自己的经历也好,朋友的往事也好,他听到了,便写下了,然后被万千读者看到,在我看来,这样的一本书?包括上一本?都是非常可贵的,都是在说人。
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终日所想无非是有自己的位置,得名得利是表面获得安全感的方式,与一人终老也是陪伴的途径,归根结底是希望可以有度日的理由。人的奋斗、忙碌,都是希望可以活得很好,但大众价值观所倡导的所谓成功,就是活得好的唯一标准吗?
春夏秋冬,忙忙活活。急急匆匆,赶路搭车。迷迷瞪瞪上山,稀里糊涂过河。一路上的好景色没仔细琢磨,回到家里照样按部就班过活。
读书的有些时候是在傍晚,晚霞逐渐被黑暗吞噬,但是心里却有一个地方隐隐发亮,一些人事渐渐苏醒,许是被书中的字句唤醒,心里感觉被充实地满满的。原来,我的四周也都是故事,原来,我活得实在是太容易了。
曾经我把很多人事封存在心底,已经无需靠着往事度日,尤其是当现实的压力和责任日益沉重,那些曾经的故事显得格外地卑微且没有意义,于是很多年,我将他们封存在心底,熬成了一锅没有味道的记忆。
可随着阅读这本书,很多往日被刻意回避的情绪和人事开始探头探脑,无法压制,像是藤蔓一样迅速成长,它们在提醒自己的存在,有些事放弃后徒劳地挽留,有些事在眼前却视而不见。想要倾诉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要浓烈,这就是我再读大冰老师新书时最直接的感受。
我想起了从小一起长大却从不长个颠沛流离最后出家的冬冬;我想起了青梅竹马曾经睡在一张床上吃过她母亲母乳的姑娘;我想起了五台山黛螺顶额头上已经磕出血瘤的丧子母亲王姨;我想起了在丽江每天后半夜颤颤巍巍陪我压马路的瞎子成哥;我想起了西塘小巷的尽头一脸凶相执意要送我银镯子的阿婆;我想起了大理分给我烟抽然后教我吉他简单和弦的乐手不点;我想起了在漠河救我一命自己却因为雪崩永远离开的穆先生。
想起了好多人事啊,那些再也不会相见的人,因为阅读这本书统统活了过来,我左思右想,我甚至抓住了很多就连曾经当下都没有过的感受,内心觉得震撼又欣喜,我格外庆幸,原来我离着曾经的自己,不太遥远。
大冰的生活是怎样的?通过书中的故事可窥一二,豪气、侠气,各种你所能够想到的江湖词语安放在这里都合适,但我却始终觉得,在这些流于表面的背后,充斥着一股浓浓的人性光芒,而这种人性的根源,在于顺应内心而活,在于人性本源的善意。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故事,一定有我们还无法体会的情感,一定还有我们无法企及的那种坚强和勇敢,你看不到,不等于不存在,你不了解,不等于旁人无法体会。有人庸庸碌碌,有人随性洒脱,有人自我狭隘,有人立志高远。不可说,不可说。
已经不想再去谈是否有读者为了书中的故事抛开一切说走就走,然后回到原点又去否认书中的人事。在我看来,你是如何的人,就做如何的事,你走如何的路,就继续踏实去做。这本书告诉你的只是另外一些故事,另外一些人生的活法,如果唤醒你出走的欲望是好,但如何走自己的路,依然由你选择。
大冰说,我笔下的故事,与你脚下的人生无关。他只是讲述而已,旁人没有义务和责任对你的生活指指点点,你也别误解,归根结底,人生这条路,出口绝不单一,但也别把自己的日子活成了一场自我的保守。
我们却要各自修行在各自的世界里,如果要把这本书当做了生活的教科书,偏要从中找到定义,那必定要失望。而活在钢铁森林大城市的我们,又有多少次,错把真心当成了矫情?
生活告诉我们,有些东西得到是幸运,失去是注定,那些未来可能是幻觉,我们终归要面对不完美的现实。当你觉得生活艰难无法继续时,不妨适时逃离一阵,看看外面的世界,听听别人的故事,然后,我们还要继续自己的生活。
我在读一本灵修著作时,记住了一句话:禅要求发自内心的生活,要求不受规范束缚,各自创造属于自己的规范。这样的一句话,用来概括这本书合适不过了。
书的后记中说,善良是种天赋,善意是选择。人性本善这句话没错,只是恶有太多可以彰显目的的理由,掩盖了善的出发点,选择了什么,就要为它付出应有的代价,而这代价,我称之为是?生活。
书中的那些人,包括大冰老师,无不是在过着发自内心的生活,所谓的善良,所谓的远走,都是遵循内心最本质的东西,如果一个人为了什么假惺惺的目的而去做事,注定会功亏一篑,只有像书中那些人一样为心而活,终究会收获丰富的体验。
而我自己的生活,现在想来,实在是太容易了,对比那些书中的人事,简直不值一提,我曾经写过一句话:人活着,太容易就不好玩了。我们人生中的那些大彻大悟,我们所谓的放下和淡然,都是在经历了诸多风雨之后的所得,如果你暂时没有办法体会书中的那些情感,也只能说你暂时还没有经历诸多的人事,看不透想不明白,亲爱的,你只是活得太容易了。
生活就得前思后想,想好了你再做。生活就像爬大山,生活就像趟大河,一步一个深深的脚窝,一个脚印一首歌。
人生即是如此,功过是非任评说,海雨天风独往来。你或许随波逐流落入红尘,你或许浪迹天涯飘散风中。有道是人间万苦人最苦,终不悔九死一生落尘埃。
愿你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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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书评:篇二
刚刚把《他们最幸福》看完了,此时此刻正听着大冰清唱的《乌兰巴托的夜》,突然就有种极强的想要写点什么的冲动。
2014年为了激励自己多看点书和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我把自己看过的每一本书都记录了下来,一年下来发现看了还不少,有24本呢,只是看着书名还记得内容的实在不多。若要评选2014我最喜爱的书,我想非《乖,摸摸头》莫属,然后我最喜爱的作者奖就肯定要颁给大冰了。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乖,摸摸头》这本书是在当当还是在食堂门口买二送五的盗版书摊上,只记得看到书名时觉得很逗,一笑而过就算了。在2014年12月的某天,有个未曾见过的微信网友问我拿地址,说要送我一本书。收到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还是笑。12月是我的考试月,我本打算考完最后一科才看的,只是某天午睡前顺手拿起来翻了翻,结果就再也丢不开了。我花了不够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那几天我几乎逢人就说,《乖,摸摸头》很好看哦,那里面讲了怎样怎样的故事,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被我扯到那本书上面去。以至于我的舍友们都觉得我看书看疯了,我一提起?乖,摸摸头?,她们就说不用理她。当然我还发了朋友圈跟更多人分享,还好遇到知己了。然后我才有机会看到《他们最幸福》。因为我喜欢一本书时,并没有去搜索与作者相关信息的习惯。因为在我的意识里,一个作者能写出一本好书,不代表他的每一本书都是好书。我不想去破坏我对他的美好的第一印象。
题归正转,还是说说看书后的感觉吧。我曾经在朋友圈里发过这样一段话:最喜欢看他写?交友不能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我的朋友都很二;最喜欢他贱贱地说?阿弥陀佛么么哒;听他和他的朋友唱着原创的民谣,心里会漾起别样的情怀来。当时看书只是觉得作者风趣幽默,经历丰富,羡慕他有这么一群自由可爱有个性有义气的朋友。前几天,偶然中听到了大冰参加网易音乐电台的访谈节目,他说他只是真实故事的搬运工,只讲故事。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也在讲道理,只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感悟罢了。
《乖,摸摸头》这书里触动我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看这一篇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很鼻子酸酸的,有为阿明可怜的身世多舛的命途感到心酸,也有为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能靠唱歌养活自己,能唱上一辈子的歌?而感动。在现实主义面前,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体面和成功,因为不堪忍受追逐梦想路上的困难和挫折,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我突然很悲哀地发现,我连后者都不如,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连放弃都没有资格说。好像从小就没有什么特别让我热爱的事情,即使有过,也不过是三分钟热度。突然就觉得我这的二十年的遗憾竟然是没有遇到过能让我为之不顾一切的事情,希望这遗憾能在我的有生之年弥补,不要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我最喜欢的是《椰子姑娘漂流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最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应该是每个女生心中的梦想吧。但是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 像椰子姑娘和她的他那样默默守护彼此13年的爱情,真的唯美得如同童话,让人觉得连羡慕都是一种奢想。不久之前,在微信上看过一篇文章《女人,要有等待纯粹爱情的底气》,文里说:?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我也曾经因为心情低落,因为害怕寂寞孤单,想过找一个人将就过一下爱情的瘾,但是还好我没有这么做,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要保留着底气去等待如椰子姑娘那样纯粹的爱情。
看大冰的书,最让人羡慕的不仅仅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自由自在,更多的是他那一群肝胆相照有义气有个性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牛奶咖啡有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认识的人越多,却发现能深交的人越少。小时候的我们摔倒了,遇到挫折了,就直接嚎啕大哭,自有大人会安慰。长大后,受了委屈,遭遇挫折,父母不在身边,身边都是低着头忙自己事情的朋友,却没有人发现你的眼睛红了。你跟同学说你考试考砸了,他们会很激动地跟你说我更差;你说这道题我不会做,他们头也不抬地说我也不会;你说我心情不好,他们说边玩手机边说,不要想太多了;你问,要是我半夜打电话给你,你会骂我疯子吗?他们说不会,我会陪着你。但是每一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基本上都是你自己的自言自语。这时候你只能默默地闭嘴,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只有枕头知道你的孤单和害怕。其实,我好像也有那么几个好朋友的,只是我从没试过在半夜打电话给她们,也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冲动地找她们做一些冲动的事情,因为我不敢麻烦她们,或者担心别人觉得我太麻烦了。所以,我也好想有像大冰那样的朋友,没事吹吹牛,聊聊理想,讨论我们喜欢的音乐、书和**,或者出去疯一疯,不管别人的眼光,随时随地都能陪我大声地唱歌。
我也想去流浪,只是还有太多的牵挂。愿那些过着我想要的生活的人,能一直幸福下去。阿弥陀佛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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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书评:篇三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是天涯,我们就是天涯侠客,以梦为马,用自己的方式书为生命妙笔生花、锦上添花.在生活这个大染缸里,我们都被染上了不一样的色彩,红的、黄的、绿的、紫的,各具姿态、别有风情.如果你孤独着,如果你厌烦着,请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大冰说:"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时间流浪."亲爱的,如果你准备好了,就出发吧!请记得,有梦为马,仗剑天涯.
这本《乖,摸摸头》书名挺特别,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有12个传奇故事,而故事的主演,就是作者大冰多年来行走江湖结交的朋友.从作者简历中可以看出,大冰多才多艺,能文能武,有作家、主持人、民谣歌手、酒吧掌柜、老背包客等多个身份.从这么多的身份就能看出,作者个人经历和江湖经验都很丰富,那么他那些朋友的故事一定也很特别、很传奇.
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大冰就是讲故事的那个人,读者就是听众.白白的灯光下,看着这本小书,思绪跟着那些故事上蹿下跳,别有一番趣味.杂草敏和作者的兄妹之情,读来令人动容,不是兄妹,胜似兄妹.老兵的部队生涯,更给他个人增添了一抹神奇色彩----参加过战争、经历过生死,这是一个有故事的老兵.所以说,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而在《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中,阿明的那种与命运抗争、坚持自己的歌唱梦想的精神也会让人心生感动,我们的命运真的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那些高唱《海阔天空》的风马少年,他们的勇气和执着,也会让我们有重走青春的冲动.
在书的后记中,作者说:"这本书我讲了12个故事,或多或少皆与"善意"有关,我祈望它们如星光如烛火,去照亮你当下或晦涩或迷茫的人生.是呀,道理是说给人听的,路还得自己走,怎样的生活取决于自己,是多彩、是斑斓,就看你怎么描画.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是我读过的第二本哲学意味很重的小说,作者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确切的说这本小说是一本完全存在主义的哲学性小说。
它里面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描写也没有多少高深的描写技巧, 更多的是通过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这四个人不断地抛出问题和矛盾, 通过辩证的思维把一个个问题深入到人心。
第一次接触这本小说确实感觉非常吃力,但是它同时又像一块磁铁一样强劲地吸引着你的眼球,即使你读得不是很透彻,但是阅读的欲望却会被勾引得更大。
近乎赤裸的犀利表达把人性中那些隐藏的部分毫无保留地拉到书面上来探讨,让你感觉可怕,刺激又着迷。
第一次写书评不知道怎么写,所以也是想到哪就写到哪。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本小说主要是表达“轻”与“重”这两个对立的存在性命题,通过轻者(托马斯,萨比娜)与重者(特蕾莎,弗兰茨)的生活情景不断剖析轻与重的存在意义以及寻找通往最终幸福的入口。
托马斯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轻者,他热衷于自己的感受,在布拉格这所城市担任一所医院的外科医生,由于医术高明颇受当地人的好评。
他非常理性和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感受,除此之外对其他事情都表现的无所谓, 你在他的生活之中甚至看不到什么责任,离婚之后对自己孩子除了法院判决的抚养金之外再没有其他一丝一毫的关爱与责任,他有无数的情人,热衷于跟每个女人保持“性友谊”,不会给任何一个女人承诺或者责任,但是同时矛盾的是,在工作中托马斯是一个完全负责的医生——因为医生也是他最真实的感受。
可以这么说,托马斯可以“背叛”任何人,但是他绝对不会对自己的感受不忠,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特蕾莎,“轻”这个词在托马斯心里便显得不够那么纯粹!
特蕾莎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重者,她看重生命中的每一件事情的责任和意义,认为性与爱是不能区分开的,爱情是建立在忠诚之上的,她从小就喜欢左右手相互紧握着入睡。
在她的世界里, 爱情是被赋予了神圣的仪式感和责任感的, 这种思想一直伴随着她的成长,在之前的家她一直秉持着对母亲的爱即使饱受母亲在她身上发泄自己人生的不满,在跟托马斯结婚之后她也同样秉持着作为一个妻子对丈夫的爱而忍受托马斯继续在别的女人身上发泄自己的肉欲。
但是也是在遇到托马斯之后,特蕾莎心里一直把“重”当成生命信仰的决心也开始动摇,一方面她对托马斯保持着绝对的真爱,另一方面她又对托马斯混乱的私生活感到厌恶,两者的矛盾和冲突把特蕾莎逼得闯不过气来,但是她还是要为自己找到生存下去的意义。
萨比娜是一个狂放的画家,她跟托马斯保持着“性友谊”但是却不仅限于托马斯,从小时候起她就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想通过喧嚣吵杂的表面发觉其内在的肮脏,但是却并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思想来支撑着她的叛逆,她是喜欢叛逆,但是叛逆过后的寂寞还是让她感觉到十足的忧伤,要不是她还算是一个出色的画家,不然她的结局可能会更加的悲惨。
弗兰茨是她的爱慕者,但是她却看不起弗兰茨,她和弗兰茨在对世界的认知上有千差万别,但这并不妨碍她跟弗兰茨做爱并且离开他。
萨比娜跟托马斯一样也是一个热衷于自己情感的人,她的信仰完全来自于她自己的想象,但是跟托马斯的际遇不同,托马斯遇见了特蕾莎的重好中和自己的轻,但是萨比娜却拒绝了弗兰茨的重,独自一个人在轻的道路上孤独终老,最后不留下一丁点人间的存在痕迹,完全消散在风中。
弗兰茨是萨比娜的爱慕者,他是一所大学的教授,为了跟萨比娜在一起,他跟自己的妻子离了婚,但是离婚之后萨比娜也就离开了他,他热衷于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生活中每一件事情中,即使他不爱自己的妻子但是他还是会遵循当时的法律跟自己的妻子睡同一张床,他把自己的热情投入到时下的局势里,投入到喧嚣的摇滚乐里和自己的教学生涯里。
弗兰茨在这本小说里是最接近人类生存的一个模样,放到任何一个人嘴里,他都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生存者,即使最后萨比娜离开了他,但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对萨比娜的热爱,他的信仰来源于他对实际生活的认知,尽管我们每个人的认知都是不尽相同的,谁又让我们都是自以为是的动物呢?
小说在人物的安排上还是很有意思的,正好两个轻者两个重者,对于轻重两种生存方式的不断交融以此来激发矛盾,他们不同的方式也造就了他们不同的结局,即使他们是同种属性的人也会因为际遇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局。无可否认,这里“轻”与“重”都是自然的生存方式,但是除去只是对立面的关系外,或许它们在人性的层面上还有其他的一些联系。
重者迷恋于轻者。 特蕾莎迷恋托马斯,弗兰茨迷恋萨比娜,这种迷恋是出脱于理性的,完全是人性上的迷恋,迷恋者会千方百计地说服自己迷恋是正确的,被迷恋者反而一直是一种自然的状态,但是这种状态并不会存在很久,因为它跟人类发展的大趋势背道而驰,所以这种人大部分都妥协于重者或是结局悲惨。
轻者迷茫与轻者。 托马斯和萨比娜之间有爱情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无可否认,他们的感情是舒适的,但是这种感情并不会维持多长时间,在彼此的身上他们只是感觉到了短暂的安全感,但是这种安全感会随着他们自身对自己的怀疑而变得暗淡无光,甚至是厌恶。迷茫终究还是会迷茫下去,轻者与轻者的结合会加快迷茫和怀疑的进程,最后都沦落为存在的一丝剪影,不留一丁点的痕迹,在他们最后离开人间的时候,他们会鄙视自己的一生。
重者厌恶于重者。 在人性中,我们总是乐于去接受那些新鲜的观点的,不满足于现在所处的环境,宁愿背叛现在的自己而去追求一些于自己而言更加虚无的东西,于是偏见和媚俗便由此产生。人是乐于去折磨自己的,就像弗兰茨和他妻子的相处,这点在重者的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
那我们在这里面得到了什么了?我思来想去想到理性这个词,轻与重,轻与轻,重与重似乎都可以通过理性这个词来达到某种相互的制衡,就像我们的太极图一样。 对于生活中各式各样的人事保持一个理性客观的认知,再通过宽容心与他们保持相同的频率,这大概就是我们一生所在追求的人生意义与哲学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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